8月4日,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和山东沂蒙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召开检察助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交流会议,就进一步提高国企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国企依法合规经营进行座谈交流。

市国资委副主任、农工党市委副主委韩冬梅,市人民检察院正县级检察员曹卫军,沂蒙交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庆村,党委成员、监事会主席吕振华,副总经理彭华出席会议。市检察院代表同志、沂蒙交投集团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天元公司、宏原实业两家民营企业代表同志参加座谈交流。
会上,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庆村代表集团介绍企业概况及依法治企建设情况。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代表同志、集团各单位代表同志、民营企业代表同志分别进行了座谈发言,各方从实践与需求进行了深入对接,市人民检察院的同志对企业有关涉法问题进行了解答,提出了解决方案和思路,为今后进一步解决企业涉法问题、规避法律风险提供了有益参考。

韩冬梅指出,国企迈向高质量发展必须有高质量的法治建设作为保障和支撑,在这个进程中,加强法治建设是所有国企的必修课、关键课。市检察院和沂蒙交投集团共同组织这次检察助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动,借助检察院在涉法问题实战经验方面的优势,帮助国有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将对提升我市国企高质量发展水平,保证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次会议后,各方还将陆续组织专题讲座、司法帮助、司法宣传等多项活动,进一步增强国企应对法律风险的防范能力,实现检察力量助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