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县区国资 >> 正文
分享

沂南“十项举措”筑牢国企安全防线

2023年04月14日 16:28  点击:[]

沂南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十项举措”全面提高各县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的要求作为刚性指标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对从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以及随意调配从业人员工作岗位、和作业人员设备操作不熟练等突出问题,要先停工、再培训、后上岗,坚决防止因安全技能不达标诱发各类事故发生。

2.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清零。一是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存在的问题不足、风险隐患,采取技术、管理等措施,严格执行重患必停、整改交办、清零销号等制度,最大限度消除、治理、管控事故隐患。二是三年专项行动以来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交办问题隐患全部清零销号,切实做到安全风险可控在控。

3.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明确风险点排查、风险评价、风险等级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列明管控重点、管控机构、责任人员、监督管理、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属于重大或者较大风险的,制定专项管控方案,全面落实限制或者禁止人员进入、定期巡查检查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4.开展经常性检维修作业。对生产经营场所、工艺设施和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禁止“带病运行”;尤其是对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等做到经常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5.加强动火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全面辨识管控作业安全风险,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分析,坚决执行备案审批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对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一律停止作业活动,杜绝各类“三违”行为发生。

6.全面配置劳动防护用品。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编制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按预案规定足量配置应急救援物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两年对所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三年对所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每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8.全面加强消防安全防范。生产经营场所、仓储场所不得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设置员工宿舍;生产车间、仓储场所之间严格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并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器材;特殊作业人员未持证不得上岗,特殊作业必须经审批、报备并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9.加强用电安全防范。全面排查设施设备、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对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管线老化破损、跑冒滴漏和设施设备超许可能力、超负荷运行等问题隐患,一律停止使用,限期治理;临时用电作业必须经电力部门审批和报备;电动自行车不得在车间、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

10.营造安全生产浓厚舆论氛围。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公开公布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和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引导广大职工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上一条:全市第一!沂南9家上榜!

下一条:费县国资组织召开文旅与供销战略合作研讨会

关闭

相关链接: 临沂产权交易中心 | 中国政府网 |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 山东省国资委 | 国务院国资委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山东省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