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安保集团制定印发了《“红黄牌”预警问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建立防错纠错、容错免责、正向激励、问责追究一体联动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激励党员干部职工担当作为。
亮“黄牌”、发“红牌”,坚持公平公正、惩戒与教育并重等原则,注重《办法》与集团实际业务相结合,对各种记牌情形予以详细阐述,将问责情形具体归纳,并对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及问责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形成问责工作机制。记牌情况还将与党组织、单位部门评先树优挂钩,进一步督促党员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对照目标任务、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做到明确规矩、问责有据、精准“打板”。
《办法》规定,被“红黄牌”预警的党组织、单位部门和被记牌人对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向集团红黄牌预警问责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集团纪委对申诉问题进行复核后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切实做到畅通渠道,问责有度。
《办法》充分结合容错纠错机制,制定整改、摘牌程序,明确被挂红黄牌的单位和个人经过整改自查、具备摘牌条件后,可予摘牌。切实帮助干部职工卸下心理“包袱”,将压力转变为动力。不断激发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提升精气神和执行力,真正体现对干部职工的严管厚爱。
下一步,临沂安保集团将以《办法》为抓手,明确工作责任与问责程序,尽职尽责,担当作为,抓紧抓实各项监督工作,全面提升纪检监察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