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临沂市国资委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8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统计报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临沂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www.lysgzw.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276000;电话:0539-8726810;传真:0539-8727682;电子邮箱:lygzwbgs@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临沂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社会关注热点问题,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推进指导力度,加强对市管企业和县区国资监管机构的监督指导。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5】123号)要求,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我委召开了国资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对市管企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培训,特别是在市民比较关心的供水、供暖、交通运输等领域做了明确细致的要求。同时,于7月17日对县区国资监管机构下发了《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与7月19日前,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公开包括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在内的国有企业信息。通过监督指导,市管企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不足之处进行了改进,国资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围绕社会关注热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围绕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细化了每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功能模块,增设了“调查征集”、“国企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栏目,及时回应网络申请,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主动公开。
(三)注重工作实效,依法搞好日常信息公开。
在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对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在网上进行了发布。2015年初,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临沂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临沂市国资委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业务的工作体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主动公开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把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1条,国企信息公开11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4条,业务公开信息42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8条,当面申请10条,传真申请1条,网络申请7条。按时办结18条,办结率为100%。
五、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我委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加强力量配备,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目前,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其中,全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政府信息公开所需费用根据预算纳入到办公经费中,对依申请提供信息不收取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委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案以及举报投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度我委对信息公开保密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长期监督,全年未出现泄密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如部分类别信息量还不够大、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在一定程度内存在工作情况不及时上报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考核,组织信息员相互交流学习,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质量,维护好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