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市国资委二级调研员刘泽祥带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第二督导组,到临沂国控集团及4家权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节能减排专项督导检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鲁峰武,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振群,集团副总经理吴艳霞陪同。
督导组一行先后督导检查了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新华集团、宏昌建筑公司、滨河景区公司、正阳照明公司,各企业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督导组对照《专项督导考核指标检查表》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节能减排进行了详细检查,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
督导组对集团及权属企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扎实抓好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督导组强调,集团要加强对权属企业的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节能减排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工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对于本次督导发现的问题,临沂国控集团将采取措施,立即整改,迅速组织落实,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工作责任,推进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树立起安全绿色环保新形象,充分展现国有企业践行十九大、贡献新时代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