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目的及意义
加强市属企业投资监管是当前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我市市属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功能,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部分企业存在产业布局过宽过散、资源配置不合理、部分投资项目盈利水平低等问题,极大制约了企业的做大做强。出台《临沂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临沂市市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对于促进市属企业做大做强主业,规范投资决策体系,实现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依据及可行性
2019年1,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6号)和《山东省省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9年版)》(鲁国资规划字〔2019〕3号)等文件,对省属企业的主业管理和投资监管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办法》《清单》主要依据省文件精神及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对市属企业投资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办法》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八章三十九条。第一章为总则,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的职责、出资人管理职责、投资原则等内容;第二章为投资监管体系建设;第三章为投资事前管理;第四章为投资事中管理;第五章为投资事后管理;第六章为投资风险管理;第七章为责任追究;第八章为附则。
(二)《清单》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两类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监管。一是禁止类投资项目,企业一律不得投资。二是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企业应报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审核程序。
四、文件起草情况
省文件出台后,市国资委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起草《办法》《清单》,初稿形成后于3月10日征求委领导、机关各科室、10户市属企业意见建议。4月2日,委重大事项审查委员会第4次会议对《办法》《清单》进行了研究审核,根据征求意见及审核情况,及时对《办法》《清单》进行了补充完善。
文件链接:http://lysgzw.linyi.gov.cn/info/1434/89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