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简章
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是临沂市首家民生供热企业,始建于1987年,2015年7月经临沂市政府批准组建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9亿元,以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新能源供热三种供热方式并举,供热区域覆盖兰山区、城区西部商城区、临沂经济开发区、费县、沂南县以及安徽阜阳等区域。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集热力能源生产、经营、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应用,供热设施建设运维及售电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能源企业。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各大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2019-2021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专业基础扎实,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临沂市国资委网站(http://lysgzw.linyi.gov.cn/)、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hengyuanreli.com)等平台发布招聘简章,同时进行集团微信公众号推广。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至2021年7月21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可通过登录临沂市国资委网站、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高校毕业生招聘登记表》等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应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3、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高校毕业生招聘登记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取得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截图无效);
(5)取得的其他证书(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报名材料应按要求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后发送至指定邮箱:hyrlrlzyb@163.com,邮件及文件名称为“应聘XX公司+XX岗位+姓名”,不按相关要求报名的不予审核通过。
(三)报名资格筛选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照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简历等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以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携带高校毕业生招聘登记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籍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证、毕业证、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未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视同本人放弃,经现场资格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真实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采取初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综合能力、专业素质以及职位匹配度进行考察评价。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初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参加初试人员为面试人选。初试总分设为100分,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总分设为100分,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六)考察
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或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思想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在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集团公司负责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公示
对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期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待遇按照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集团公司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重大问题由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本次招聘名额为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求人数,公司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核减或取消个别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及聘用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五)报考人员应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六)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招聘具有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539—2987015(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
2.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登记表
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