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集聚优秀人才,优化企业人才队伍结构,满足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城投集团”)及权属企业经营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结合集团及权属企业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将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秋季专业人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5个岗位,共计6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秋季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应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中要求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个人原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6.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8.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9.与临沂城投集团或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10.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临沂市国资委网站(http://lysgzw.linyi.gov.cn/)、临沂城投集团官网(https://www.lyctgroup.com/)、临沂城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招聘期间应注意及时查看报名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8:30至2023年11月16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补充任何报名信息。建议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为修改补充留出充足时间,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2.报名网址: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sdlycsjs/index.html#/index,报名系统仅限于报名时间内开启。
3.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在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信息提交1小时后开始初审,审核后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员须及时查看报名网站信息。系统内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11月16日下午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内报考申请未审核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内退回需修改或补充的信息,应当在次日11月17日上午12:00前一次性补充完毕,逾期视为审核未通过。
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审核及资格审查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应注意阅读岗位资格条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业绩成果等材料,材料上传应尽量压缩文件大小,采用PDF格式(300KB以内),避免文件过大无法上传或图片模糊影响审核结果。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0日9:30—11月16日18:00。
网上资格审核结果查询时间截至2023年11月17日17:00。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分为线上报名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有效身份证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或手机页面截图无效)。
4.取得的其他证书(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
5.2022年、2023年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未参保证明(可使用爱山东App社保查询结果)。
6.报名需要提供的工作证明等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查完毕后将原件返还。报名人员未在线上报名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临沂城投集团官网。
最终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岗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按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四)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请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考试公告及“表格打印”栏等信息。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考试通知书等材料,供考试、考察、体检时使用。凡未提供考试通知书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招聘考试采取初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除特殊岗位注明外,考试统一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初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参加初试人员为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张贴,面试成绩设最低达标线,最低达标线为80分。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中面试低于最低达标线的不予聘用。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临沂城投集团有权对考试方式和考试环节进行调整。
(五)考察。根据最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通过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或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个人总结、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等,考察对象为在职人员或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工作单位或学校出具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或院校公章)。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严格落实社会招聘人员背景调查程序,认真审核出生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履职经历、身份信息、信用记录等,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从业、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临沂城投集团可根据考察情况要求报考人员配合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或征求有关单位意见。考察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用人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配合考察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等不适宜或影响招聘的,有权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对考试和考察环节合格人员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临沂城投集团负责组织,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或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
2.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的。
3.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
4.有其他作弊等行为的。
(七)公示及聘用。对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临沂城投集团党委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有受过刑事处罚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适任并协商一致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分配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确定被聘用的人员,须服从临沂城投集团及用人单位统一安排,遵守临沂城投集团及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如个别岗位没有适任人员,或者无法与应聘者协商一致,将对该岗位延期或终止招聘。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地点和薪酬待遇
工作地点为临沂市,具体工作地点根据临沂城投集团及用人单位分配岗位所在地确定,入职后岗位分配须服从临沂城投集团及用人单位统一安排,无法协商一致的解除劳动关系。
薪酬待遇根据具体分配岗位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各类培训、学习机会。招聘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按照临沂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于有回避等影响招聘公平公正情形的,应当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提前主动说明。对弄虚作假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考试、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招聘以临沂城投集团名义统一组织。招聘过程中重大问题由临沂城投集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临沂城投集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作进一步调整解释等。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遵守本简章及有关招聘规定和要求,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及聘用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除本次发布的招聘信息外,不再招聘其他人员,也不在临沂市以外地点安排招聘相关工作,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应聘人员如有与本次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存在亲属等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当在报考时主动提出。
(六)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临沂城投集团负责解释,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执行,临沂城投集团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如有其他事宜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39-8113009,0539-8113930,或联系各单位招聘工作电话,详见《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秋季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附件: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秋季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
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