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调度,政策法规科负责委机关法治建设日常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解决重大问题。充分利用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定期研究解决市国资系统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总体布局,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审定出台《临沂市国资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临沂市国资委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临沂市国资委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主要负责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积极接受监督,改进提升工作。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强国有企业“市县联动”促进全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及时部署相关工作;承办政协提案6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答复;收到市检察院检察建议(临检行公建〔2022〕3号)后,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对接企业,形成情况报告并反馈,鉴于我委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检察院综合衡量后决定终结案件;代市政府出庭应诉顺洋地产与中汇地产诉讼案,我方胜诉,市政府无需承担1亿元连带赔偿责任。同时,主要负责人带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四)带头化解社会矛盾。推进信访与12345热线办理工作,出台《国资系统重点信访工作问责办法》《临沂市市属企业信访维稳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临沂市市属企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截至12月底,市委交办信访积案已销号化解10件;市国资委热线办共受理工单3811件,承办2992件,办结率为100%。
二、深入推进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高依法监管能力
(一)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1. 健全完善依法行权履职制度体系,开展国资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排查工作。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制度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2022年新出台制度性文件8件,修订7件,废止7件。编制印发《临沂市国资委制度文件汇编》,收录80件制度文件,进一步指导各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及各市属企业严守合规底线;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月制度执行“回头看”活动,全面梳理排查我委出台的各类制度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推动机关工作提质提速提效。组织开展审批、备案和授权放权事项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动态管理,赋予企业更多生产经营自主权,切实增强微观主体市场活力。
2. 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临沂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2022年,共对62个重大事项、76个正式行文、21个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议题进行合规性审核,作出合规性审核意见,供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决策参考,防范决策风险,重要文件、重大决策等事项经法律顾问参与合法合规性审核、论证;制定《临沂市国资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有效开展审查工作,积极进行存量措施清理及增量措施审查工作,截至12月底,新增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共3个,均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各项标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可以出台实施。
3.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2022年协调今海瑞律师事务所共处理我委非诉法律事务32件,代理1件诉讼案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作用,加强内部风险防范。印发出台《临沂市国资委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实施方案》《临沂市国资委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经山东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网上备案系统备案,自此我市法治国资监管又上了新台阶,也为机关法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奠定了基础。
4. 推进政策服务工作。认真开展惠企政策服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惠企政策,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简化手续、压缩时限的原则,及时梳理相关惠企政策。截至12月底,共在政企直通车平台录入7项政策、7件事项,进一步优化惠企政策服务,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研讨交流、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体学习《论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入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企能力。
2. 深入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按照《临沂市国资委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临沂市国资委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国资监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国资监管业务培训会等,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等进行学习,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确保依法全面履职。
3.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考法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工作全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党内法规和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市国资委领导干部积极参加网上学法考法活动,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检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效。经统计,2022年度领导干部参考率及合格率达到100%。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 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中梗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市属企业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长效机制。截至目前,上述专项整治工作已全部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事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统筹抓好推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账款专项行动,制订《关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加大清欠工作排查力度,动态监管清欠工作台账,实行周调度机制。2022年,市属企业始终保持“零清欠”状态,切实维护了中小企业的权益。
3. 惠企纾困,推进房租减免工作。及时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惠企纾困的通知》《市县国有企业落实2022年度房租减免政策明白纸》,积极指导市县国有企业对符合政策条件要求的国有房屋进行房租减免,鼓励国有企业担当社会责任。截至12月底,市属企业及县区国有企业共减免1507户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金额共计约3038.92万元,其中市属企业共减免821户,减免金额共计约2197.08万元。
三、指导市属企业法治国企建设工作,提高依法治企水平
1. 开展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组织15家市属企业及各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开展全方位的搜集、排查工作,并进行初步审查。截至目前,市国资系统共计接收举报邮件、接听举报电话30余件,共有1家市属企业排查出假冒国企行为。市国资委及时向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移交发现的假冒国企名单和违法线索材料等。
2. 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2022年以来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厘清兰陵集团历史账务,理顺商标品牌,盘活闲置商标,提高了商标品牌价值;协调处理城发钢基新材料公司60亩土地使用权转让存在的问题;协调理顺水务集团中心城区城市供水水资源税缴纳机制、协调理顺建工集团开发区土地、协调理顺兰陵海南房产213万元;收回临沂饭店原场地使用管理权,盘活存量资产,加强资产的管理运用;集中推进国企长期未结案破产案件,市级负责的5起破产案件已结案;沂水盐业公司盘活资产402万元;完成2001年“10.21”公交车爆炸案赔偿问题。
3. 推进市属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国资系统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宣传工作,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进行学习宣传。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助力市属企业营造良好的企业法治文化。
4.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参加“八抓20项”系列创新举措考试,市属企业共有356人次参加考试,均已通过。督促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业绩考核。指导市属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保障职工健康与安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四、存在的问题及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国资国企制度体系仍有待健全,部分存量制度仍存在不衔接问题,需要进一步以管资本为导向,以公司章程为核心,推动制度体系优化升级。下一步,市国资委将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推动企业将依法治企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有效体现法治建设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全面推进制度性文件与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核,确保程序规范,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全面加强合规性管理。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任重而道远,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比较薄弱。下一步,市国资委将加快建立分级分类合规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市属企业健全重大经营决策合规性审查机制,加大市属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力度,加快建立合规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推动合规性管理全覆盖。
(三)加强普法学习,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企能力。依法监管水平仍有待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还要加强,委机关及市属企业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日常业务工作的能力与依法行政、依法治企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市国资委在处理日常工作中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做好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宪法、各项专业性法律法规的融会贯通,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国资国企各项工作。
临沂市国资委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