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国资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市国资委组织的经济责任审计、财务监督审计等审计工作开展,加快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人才,根据《关于加强市属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了《临沂市国资委内部审计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十五条,对入库人员的条件、权利与义务、管理与考核及退出进行了具体规定。
三、征求意见情况
5月7日,发函征求了机关各科室和市属企业意见。组织人事科建议对第四条第一款“市属企业及权属子公司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内容进行明确,合理界定权属公司类型和人员类别,避免控股企业(非国资方)、参股企业(非国资方)等非国企人员入选内部审计人才库,修改为“市国资委机关、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其他科室和市属企业均无意见。
四、工作建议
《管理办法》经委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印发。
政策原文:临沂市国资委内部审计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