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针对前期意见征集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增加细化了不得对外捐赠的具体条款:对于连续三年营业利润率下降超过10%或亏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资产负债率超过65%、资不抵债,或者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一般不得安排对外捐赠支出;同时增加细化了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条款。
财务监督与稽查工作科
2019年12月3日
临沂市国资委主办 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技术支持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1722室 邮编:27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