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01202-145817-980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4-1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强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0-04-10   作者: 点击数:  

为加强市属企业主营业务(以下简称主业)管理工作,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增强资源配置效率,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企业主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自身优势,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精干主业,压缩管理层级,明确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强化资源集聚,优化产业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和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符合产业政策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方向。市属企业主业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部署要求,符合我市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方向,有利于发挥市属企业的基础保障和引领带动作用。

(二)符合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按照市属企业功能定位,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未来转型升级需要,突出企业特色优势。商业一类企业主业重点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商业二类企业主业重点突出战略性功能,公益类企业主业重点突出社会公益功能。

(三)能力适配。市属企业主业应具备较好的人才、渠道、创新、管理等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或在同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能够支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紧密对接我市“十优”产业,优选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增长潜力大,有利于发展成为行业排头兵的业务作为主业。

(四)数量适度。商业类企业主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公益类企业主业原则上不超过2个。主业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类、中类名称或结合实际确定,关联度高、协同性强的业务可适当归类。单个主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原则上不低于企业总额的25%;符合我市“十优”产业方向、拟重点发展的培育业务,其指标占比不作限制。

三、方法步骤

(一)申请。市属企业依据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紧密结合内外部环境和发展实际,在认真研究论证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后,形成申报确认主业的草案(包括拟定主业及依据说明,如主业发展现状及前景、主要指标及所占比重、竞争力分析等),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国资委。

(二)初审。市国资委组织对市属企业主业草案进行研究审核,提出初步确认意见反馈企业,企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涉及多个股东单位的,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注重尊重企业发展实际,与企业充分沟通、达成共识。

(三)确认。市属企业修改完善的主业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进行确认并公布。

(四)动态调整及重新确认。市属企业主业经确认后,在规划期内(一般为5年)原则上不作调整;因发展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的,按上述要求重新履行申报确认程序。

经确认的主业,作为市国资委对市属企业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活动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四、基本要求

(一)强化战略引领,做强做优主业。市属企业要加强战略管理,对主业发展情况深入研究分析,包括产业竞争力、盈利或支撑能力等,明确主业发展思路目标和路径措施,持续提升主业竞争优势。结合规划评估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定期对主业的资产、经营、投入、产出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制定主业发展优化方案。

(二)规范投资行为,严控非主业投资。市属企业要依据主业加强投资管理,在制订实施年度投资计划时,优先向主业配置资源,加大主业投资发展力度,严控非主业投资活动,严格限制非主业投资比例和计划外非主业项目,避免盲目扩张。围绕主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三)优化整合资源,深化内部改革。市属企业要坚定不移聚焦主业,突出主业开展专业化整合,推动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主业集中,不断增强主业的资源配置效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进行开放式重组,逐步剥离、有序退出不具备发展优势的非主业资产和业务。各市属企业深化内部改革,压缩管理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企业实质性管理层级原则上压缩到三级以内。

各市属企业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主业管理的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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