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卫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市县联动”,促进全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于国资系统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有见地,对促进全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和启发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措施
针对您的第一条建议,为进一步支持实现市县国企融合发展,构建市县联动、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达成“加快县域崛起”的目标,市投发集团、城投集团、城发集团等各市属企业与县区国有企业开展了包括投资入股、合资新设、业务整合等多种形式在内的合作项目。截至目前,与县区国有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有城投集团万华禾香板业(临沂)项目、万华禾香北方绿色大家居产业园项目、临沂绿色发展基金项目、平邑绿色建材科技产业园项目;城发集团临沂城开宏业高科技产业园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与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投发集团与莒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公司,开发莒南县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的项目。
针对您的第二条建议,我委组织开展全市经营管理人才挂职实训工作。前期第一批全市经营管理人才挂职实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总结挂职实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稳妥推进、人岗相适”的原则,组织各县区国资监管机构汇总县属国有企业挂职人选意向,启动第二批人才挂职实训,择优筛选县区推荐的21人到市属企业挂职。根据工作需要,平邑县向市国资委发函,商请派出一名干部挂职平邑县国资中心副主任,经综合筛选,并经市委组织部同意,该同志已于4月份到平邑挂职。
针对您的第三条建议,2022年2月,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县区国资监管工作推进会议,各县区国资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各县区汇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市国资委调度各县区国有企业控股参股砂石开采管理工作情况,并对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2年3月,市国资委对县区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进行调研督导,组织安排5个调研组由我委领导带队赴县区进行工作调研督导,主要以座谈交流的方式,对各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及所属部分企业进行实地调研。
二、下一步打算
1.持续推动市属企业与县区国有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项目。市国资委将进一步督促各集团立足主业,充分利用各县区优势资源,继续加大各项目建设、招商力度,持续提升运营管理,不断优化项目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市县国企不同优势,构建市县联动、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2.继续指导市属企业做好人才挂职。持续关注挂职人才实际需求,与市属企业做好对接工作,适时开展第二批全市
经营管理人才挂职实训工作交流会,听取挂职人才和挂职企业工作情况汇报,积极为人才排忧解难。有序开展专题培训。联合市委组织部开展国有企业“一把手”改革发展专题培训班,对市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及管理人员、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培训;争取将临沂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专题培训班列入市委组织部培训计划主体班次,组织市属企业负责人,县区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委机关部分业务骨干开展培训。
3.开展国资监管业务培训。市国资委计划于下半年再次举办国资监管业务培训班,根据各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县区国资监管机构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开展县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评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至收官之年,根据我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市国资委印发了《临沂市国资委关于印发<临沂市国企改革三年攻坚行动评估方案>的通知》。下一步,组织安排5个评估小组,由委领导带队,根据评估内容和工作情况,开展县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评估。切实加强对县区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保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完成。
临沂市国资委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