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gzw/2019-000005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6-21
 文  号  临国资函〔2019〕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国资委关于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A20190074号建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推进企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临沂市国资委关于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A20190074号建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推进企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2019-06-21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类型:C


临沂市国资委

关于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A20190074

建议的答复


侯玉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国企改革推进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相对于央企省企,我市市县属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着数量多、规模小、盈利水平低、发展优势不明显等问题,国有资产主要集中在投融资平台和民生类,垄断性和完全竞争性国企少,市县属国有企业的市场地位有待进一步强化,但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国企国资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国有资产不断保值增值,企业现代化制度不断健全。

一、建立健全我市国企国资改革的1+N”政策体系。出台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加快推动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十条实施意见》,并出台了财务、审计、薪酬、党建等20多项配套文件政策,构建了我市国企改革大框架,实现了从顶层设计到全面部署的延伸。

二、寓监管于服务,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准确把握履行出资人职责定位,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界定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边界,建立健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三重一大”监管制度。加大财务、审计、纪监巡视检查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服务企业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定期调研和重点调研制度,实施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度,重点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

三、实现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解决“九龙治水”局面。2018年分两批将分散到各个市直部门的市属国有企业统一划转到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发挥国资系统的专业化优势,解决了市属国有企业“九龙治水”多头管理的局面,进一步推进了政资不分、政企不分、出资人职责和公共管理职责不分的问题解决。2019年将推动实现县(区)属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的工作。

四、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企业活力。以公司制改制为契机,通过实施“规范、充实、提升”三大工程,推动改制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的推进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工作和股权多元化工作,2018年推动了交运志华电子商务等十余户二级企业混改和股权多元化,推动了临沂市人防建设开发管理工程处国有股权退出工作,制定了新华印刷物流集团的员工持股方案;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积极与市委组织部进行汇报沟通,适时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市属国有企业二级公司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工作。

五、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轻松上阵。出台我市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和市级市维修改造标准,通过座谈会、现场督导、协调会等推进我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和国企办市政、社区管理等分离移交工作。2018年底,圆满完后了我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任务量7.3万户,社区管理分离移交项目7个,市政项目1个。

六、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开展党建活动,国企党建已成为国企做强做大做优的最大组织优势。一是压紧压实系统党建责任;二是实现国企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高效融合”;三是创新打造国企党建“三大亮点工程”;四是推动国资委党委由市直机关工委管理调整为市委直接管理。

特此汇报,不当之处请各位人大代表批评指正。


                                  临沂市国资委

                                  2019621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刘泽祥     责任科室:企业改革与产权管理科

抄送:市人大办公室


  
上一条: 临沂市国资委关于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0304号建议(关于做好城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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