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兴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国企国资工作的关心关注,结合您的工作建议,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是国资系统的重点任务。省“僵尸企业”专班会议曾多次指出,“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要按照中央、省里部署尽可能确保人员安置到位、债务清理到位,不留尾巴、不搞变通、不产生后遗症,经得起时间检验、各方审视。临沂国控集团加强调度,市国控资产公司分类处置,现根据政协提案,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加大破产推进力度。
建议根据法院依法破产清算中遇到的问题,先期由市“僵尸企业”专班召集多部门开展调度会,理清解决问题思路。在此基础上,建议由市政府召集,由市中院、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社局、河东区法院、市国控集团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的工作协调会议。
二、明确责任主体,加快处置进程。
一是法院依法组织破产管理人确定职工权益保障范围和测算标准,依法依规完成企业职工身份和权益认定,进一步夯实破产管理人工作责任。二是加快完成资产评估确认,启动破产企业房产拍卖程序。三是由法院组织对山东电讯四厂等部分企业破产剩余资金统筹使用,或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完成划拨土地改为出让用地的流程,推进土地资产变现。五是市财政局组织理顺并落实土地出让金返还路径,确保职工权益保障资金及时到位。
三、统一工作标准,严格权益认定。
进一步压实破产管理人责任,依法依规严格完成对职工身份的认定和权益的测算,法院对需要工作专班和市政府确定的事项及时梳理汇报,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维稳联动机制,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
将无产可破、无职工权益兑付的破产企业先行破产终结,同步选择职工情况简单、矛盾焦点少的企业,推进职工权益兑现和破产终结,按照“先易后难”原则逐步推进其他企业职工权益兑付;将职工情况复杂、身份认定和权益兑现难度大的企业最后集中解决。这样有利于缓解矛盾,把握标准,推进实施。
临沂市国资委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