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统计报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临沂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lysgzw.liny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0539-8726810;电子邮箱:sgzw@ly.shandong.cn)
(一)主动公开方面。市国资委充分依托官方网站主阵地,结合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坚持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原则,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在国资国企重点领域,按月度发布市属企业财务信息12条,动态类信息12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5年,市国资委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6件,较2024年增加1件,按规定办结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申请2件,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诉讼纠纷等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5年度,市国资委扎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对上报信息的内容、质量、时效作出明确要求,确保发布信息的数量与质量双达标。同时,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临沂国资”微信公众号的联动和衔接,汇聚宣传合力。
(四)平台建设方面。结合临沂市国资国企特点,对“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部分栏目进行精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多元化。配合改造了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模块,依托全市一体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平台为公众提供要素更加完整、流程更加规范的依申请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市国资委压紧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聚焦信息发布全流程强化审核管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网站不定期巡检、季度专项检查等,对照测评标准深入查摆问题,闭环推进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当前信息发布形式较为单一,过度依赖文字叙述,缺乏多元化的创意化表达;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仍有待提升。
2026年,我们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探索政务信息发布的多种形式,聚焦重点、创新思路、做优内容,推动信息公开提质增效;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发挥好依申请公开一体化管理平台作用,压实首办责任,变被动等待为主动追踪,规避逾期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市国资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国资国企重点领域持续发力,扎实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5年,我委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5件,全部建议、提案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