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行为,有效防范风险,深化市场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市国资委研究起草了《临沂市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操作指引》的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决策部署,将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分类、分层、多模式、多路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取得积极成效。《操作指引》是对《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鲁办发〔2016〕10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临办发〔2018〕24号)等文件的进一步落实与细化,有利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落地。
二、主要内容
《操作指引》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一)第一部分“适用范围”。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出资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首发上市(IPO)、上市公司重组等方式引入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实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第二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握混改的正确方向、鼓励各类资本合作、有效落实主体责任等工作要求。
(三)第三部分“基本操作流程”。规定了混改的基本流程,包括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混改方案的制定等。
(四)第四部分“履行决策程序”。包括规范内部决策、履行审批程序、关于组织实施、产权交易、办理交割登记等重要程序。
(五)第五部分“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管控”。包括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股东代表管理、切实维护国有企业品牌、规范参股企业管理、切实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等,充分保障国有权益。
(六)第六部分“其他重点关注事项”。包括职工安置、合理设定股权比例、科学设置企业层级、投资人遴选等,提高混改质量。
文件链接:http://lysgzw.linyi.gov.cn/info/1434/107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