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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与市管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2012年06月27日 00:00  点击:[]

 

加强经营业绩考核

落实经营目标责任

----市国资委与市管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614,市国资委召开了市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会上,市国资委与市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了2012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路宝莹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路主任强调,要充分认识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经营业绩考核在国资监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做好业绩考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首先,经营业绩考核是法律赋予国资监管机构的法定职责。《企业国有资产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应当对其任命的企业管理者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对企业管理者的奖惩。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都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制度。对出资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是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法定内容,国资委对出资企业管理者的考核是必要的,也是无条件的。其次,经营业绩考核是国资监管机构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努力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与企业长远的战略发展规划、预算管理、统计评价、产权管理、重大事项管理等工作一样,业绩考核同样是一种管理方法和手段,把这些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相互配合,就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国资监管体系,而业绩考核更带有全局性、战略性。业绩考核最深刻地体现了国资监管体制中“管人、管事与管资产相结合”的核心理念,没有业绩考核,也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国资监管。再次,经营业绩考核是促进监管企业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的有效途径。通过经营业绩考核,客观、准确评价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建立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调动企业负责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业绩考核不仅是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层年薪管理的有效方式,更是强化激励机制,增强约束能力,促进企业不断提高效率的有效途径。

路主任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市国有经济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总体规划目标,坚持正确考核导向,严格落实考核责任,健全考核机制,创新考核方式,完善考核体系,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水平。一是充分发挥业绩考核导向作用,推动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第一,要着力引导企业解决出资人最关心的问题,把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和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布局等问题纳入考核,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纳入考核,把企业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和公信度评价纳入考核。第二,要着力引导企业统筹当前和长远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三,要着力引导企业抓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管控能力和管理水平。第四,要着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自主创新,搞好节能减排,维护社会稳定,注重安全生产,实现和谐发展。第五,要着力引导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起规范的用人制度,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二是要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提高经营业绩考核的科学化水平。分类考核是有效考核、精准考核的重要基础。要在分类考核上加大完善力度,采取更有力措施,提高分类考核质量。要进一步研究企业收入分配政策,注重中低收入和职工收入的调节,调控市管企业工资分配,找出一条既符合国资监管工作总体要求,又符合市管企业发展实际和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考核路子。三是大力推进全员业绩考核,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工作有标准、管理全覆盖、考核无盲区、奖惩有依据”,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实到各级企业负责人和基层单位,激励约束覆盖到广大员工,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各企业要结合市国资委近期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总结分析全员业绩考核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把业绩考核结果与员工薪酬挂钩。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业绩考核实施方案,形成一整套规范有序的工作流程。要加强对子企业的考核,维护好出资人权益。四是着力扩大考核范围,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要以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省政府201110号文件和市政府201137号文件精神推进集中监管为契机,扩大经营业绩考核范围,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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